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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论文

浅析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

 
摘  要
政府公权力是为促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益而设置的一项权力,它来源于一国或地区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在本质上属于他权的一种,需要政府机关自身及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力量的有效监督。而传统媒体的监督往往途径单一、时效性差、透明度也较低,不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公权力的行使;新媒体环境则具有即时性、交互性、共享性、海量性、社群化等优势,能够较好的保证监督的时效性、透明度等,保障政府的公信力,增进社会公益。
关键词:新媒体;公权力;监督;制约
 
政府公权力,是指一国或地区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对该国家或地区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该国家或地区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从本质上而言,政府公权力来源于一国或地区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一种权力。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媒体技术亦越来越发达,随之而来的是,传统的媒体环境对公权力使用的监督和制约暴露出了透明程度低、实时性差等问题,而新媒体的出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缺陷,更好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对公权力的使用。
一、新媒体环境概述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已受到强烈的冲击,相反,新媒体已经为公众所广泛接受,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和冲击着传统媒体的各个方面——技术、市场和观念。“新媒体”概念的出现已有40余年,1967年,美国CBS技术研究所所长发表了一份开发EVR(电视录像)商品的计划,第一次提到了“新媒体”这个词语。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罗斯托在向尼克松提交的报告中,也多处使用“新媒体”,从此,“新媒体”开始在美国社会流行并扩展到全世界。在20世纪中后期,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传播方式逐渐丰富、传播讯息逐渐加大、传播速度逐渐加快,较传统媒体变化很大,美国《连线》甚至把新媒体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因为它消解了传统媒体间的边界,消解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的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当今媒体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数字报纸、数字电视、数字广播、触屏媒体及微博、博客、推特等网络手段。相对于传统报刊、广播、出版、影视四大媒体而言,这些新出现的媒体种类被人们统称为“新媒体”或者“第五媒体”。新媒体的普及,形成了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微博、博客、拍客、网络杂志、网络电视、手机讯息等网络传播方式为主的、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新的讯息传播环境,即新媒体环境。新媒体较之于传统媒体,有以下特征:
(一)交互性与即时性
由于计算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快速普及,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把身边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工具传输到网络上,与不特定的人群分享,实现对讯息的及时传播。而浏览到讯息的读者,同时可以通过留言、讨论、转发,分享等方式与讯息传播者进行交流(interact),或者再次传播该讯息。新媒体的这种讯息传播的即时性的特征,可以有效地避免对原始讯息的“恶意”修改,保障讯息的真实性。
(二)海量性与共享性
相对于传统媒体,报纸篇幅的限制,广播、电视时长的约束等,决定了讯息含量的有限性,传统媒体只能选择较为重要、时代性强的讯息予以传播。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virtual),连同讯息不断数字化的趋势,使得新媒体能够容纳越来越多的讯息,使得传播的讯息愈来愈全面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另外,网络通过光缆或无线与用户联通,具有双向性,讯息的传播者和浏览者可以相互交流,实现讯息的共享。
(三)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技术促使了新媒体的诞生,并不断丰富着新媒体的方式,如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微博、博客、拍客、网络杂志、网络电视、手机讯息等都已成为新媒体的主流传播方式。这些传播方式不仅图、文、声俱全,具有多媒体的功能,还超越了报纸纸张的局限性和广播、电视等单向灌输式的传播方式,以网页、手机信息、视频、录音等超文本(hypersexual)的介质实现对讯息的传播。
(四)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讯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讯息传播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结合讯息的特征,选择网页、手机信息、视频、录音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传播讯息,以个性的传播方式吸引读者对讯息的关注。同时,由于每一种传播方式具有固有的特性,有一定的关注人群,如在微博中,每位博主都有一定的关注对象和粉丝,可以使得讯息在一定的人群中得以传播,通过读者的分享或转发,再次以社群化的途径进行扩散。
二、传统媒体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监督与制约的不足
传统媒体,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平面媒体”,是指以传统的大众传播方式,即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的交流活动的媒体,主要包括电视、报刊、广播三种传统媒体介质。报纸新闻是以文字传播为主,记者在报道复杂的新闻事件时只能采取单一的、线性的报道方式,对客观的新闻实践需要做抽象地概括,且受版面、出版时间等的限制,存在诸多缺陷;广播则以声音传播为主,不易记忆和保存、缺乏生动形象的视觉效果;电视虽吸收了声、像等传播技术,但受节目时间、地域、线性传播方式等的限制,也难以起到理想的监督效果。因此,传统媒体的固有缺陷,严重制约着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
首先,传统媒体监督的时效性较差,不能及时监督政府公权力的行使。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受讯息采集、编辑、出版等原因的影响,传播讯息的速度较慢,缺乏时效性,不能及时对政府公权力的行为进行报导,往往是事后监督,且政府公权力行为的作为与监督之间的时差较长,不能及时对一些滥用政府公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其次,传统媒体监督的透明度较低,不能有效保障政府公权力的公信力。由于传统媒体的单向性的线性传播方式,缺乏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沟通,公众只能以被灌输的方式接受传统媒体的讯息传播,仅听“一家之言”,难以辨真伪,讯息传播的真实性收到质疑。再加上,媒体往往是政府机关的喉舌,媒体在对政府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的时候,往往会避开一些敏感的问题,使得监督透明度大打折扣,而一些违法行为在曝光之后,不仅会对媒体的权威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会削弱公众对政府公权力行使的公信力。
再次,传统媒体监督的途径单一,不能及时反馈媒体及公众的批评和建议。传统媒体的电视、报刊、广播这三种媒体介质均是以单向线性的方式传播讯息,公众只能被动接受,不能主动参与,且受接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制约,往往会错过传统媒体监督的表现形式。传统媒体监督途径的单一性,制约了公众对政府公权力行使的监督,未能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对于滥用公权力的行为,不能在有效的时间范围内及时提出批评或建议。
综上所述,传统媒体因其固有的缺陷与不足,不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滥用政府公权力的行为,需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合法有效的规制政府公权力的行使,以更好的维护和增进公益,增加公众福祉。
三、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的策略
据上文所述,传统媒体不能对政府公权力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必然会影响社会公益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缺陷,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公益,增加社会福利,就需要在新媒体环境下,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监督和制约政府对公权力的行使。
(一)加强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的意义
1.新媒体环境的监督,有助于保障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
政府决策要想得到顺利执行,就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顺应民意;二是决策要科学合理。政府制定的决策要顺应民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与支持,前提是必须首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然而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就必然离不开媒体监督这个有力的社会工具。新媒体的即时性、交互性、共享性等优势,能够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行使公权力的相关讯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并使公众主动参与到其中,使得政府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也能够获取民众的意见,制定出顺应民意的科学合理的决策,保障政府公权力的顺利行使。
2.新媒体环境的监督,有助于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充分实现
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广大人民众当家作主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民意,是衡量政治体系民主化和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准。如果在一个国家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过低,公众的民意和各种要求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得到表达,就有可能发生民众与国家公职人员的直接冲突,甚至导致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然而,新媒体的监督能够使公民通过数字电视、网络、手机信息等大众传播工具获取监督的成效,并通过回复、转发、分享等途径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愿望,敦促政府作出有利于社会公众利益的决策,最终实现政府依法使用公权力。另外,新媒体监督的透明度较高,使得政府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较为谨慎,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3.新媒体环境的监督,有助于促进社会公益的进步
新媒体环境的监督,犹如一座桥梁,连接了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不仅使得政府机关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更加透明化,还可以使公众通过新媒体环境监督的平台对政府公权力的行使,表达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公权力依法、公正地行使,进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政府决策的制定过程中,新媒体环境的监督能够保证行政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倾听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意愿和要求,政府政治决策的制定只有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体现着民意,做出科学的、合理的和民主的政治决策,并顺利实施,增进社会公益的进步,增加社会公共的福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的策略
1.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应当从社会公益出发
公权力的行使和新媒体环境的监督在目的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公权力和新媒体环境的监督应统一到人民利益上来。当公权力应对新媒体环境的监督时就应做到充分认识到新媒体环境的监督的作用,充分尊重新媒体环境的监督的运行特点,找到双方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上的共同点。公共利益原则指的是媒体披露某些信息有以公共利益作为抗辩理由的原则。实行公共利益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民主言论的充分流通,防止公权力对某些言论进行压制,让民主言论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作用最大化。
2.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应当尊重新闻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只有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促进事物的长久发展。在认识活动开始的初期,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是完全正常的。具体到新闻媒体的监督中,马克思注意认为,一个新闻记者在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呼声时,根本就不必随时准备详尽无余地叙述事情的一切细节和论证全部原因和根源,何况这样做需要许多时间和资料。因此,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中,等到把所有信息搜集完毕、核实清楚之后再发布消息,不仅违反新闻规律,也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3.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监督与制约,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监管机制
法治是我们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政府的公权力,让法律像影子一样时刻跟随权力,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要实现新媒体环境对政府公权力使用的有效监督与制约,需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法律监管机制,提升舆论引导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让新媒体环境的监督机制成为塑造公权力的有生力量,成为促进社会公益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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